桃園市立永豐高中高中部雙語實驗班甄聘代理教師1名
聘期: 110 年 8 月 1日起至111年7 月 31 日止
職稱: 雙語實驗班代理教師 (編制外缺)
一、第 1 次甄選時,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二、第 2 次甄選時,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(二)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三、第 3~4 次甄選時,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(二)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(三)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四、上開第二款、第三款報名資格,以具出缺科(類)專長者,優先聘任之。
五、雙語代理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
(一)具我國語文及社會以外之其他領域中等學校教師證。
(二)英語流利,必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原則
1. 具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教師證。
2. 所具中等學校教師證加註有英語文專長登記。
3. 具相當於 CEFR 架構 B2 等級(聽、說、讀、寫)之英語檢定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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